來源:南方日報
由于處方藥一直未能在網上藥店放開銷售,成為醫藥電商行業發展的桎梏,此番處方藥銷售得以開禁,國內醫藥電商將迎來井噴式發展。
為加強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保障食品藥品安全,國家食藥監局日前發布了《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其中第八條規定,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處方的標準、格式、有效期等,應當符合處方管理的有關規定。
除了取得互聯網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具有網上查詢、生成訂單、電子合同、網上支付等交易服務功能等,征求意見稿的第十條還規定,從事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經營的,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開展網上咨詢服務;銷售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的,建立執業藥師在線藥師服務制度,由執業藥師負責處方的審核及監督調配,指導合理用藥。
此前,互聯網藥品經營者不得銷售處方藥,因違規銷售處方藥挨罰的網上藥店不在少數。2014年初,廣州10家網上藥店就因違規銷售處方藥,被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責令暫停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據透露,對于涉事企業,廣東省食藥監局要求,暫停服務期間,官網及第三方平臺均不得發生交易行為,只有整改后通過驗收,方可恢復營業。
處方藥一直未能在網上藥店放開銷售,成為醫藥電商行業發展的桎梏。一直以來,業界不斷呼吁政策能夠進行調整。而此次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互聯網藥品經營者應當按照藥品分類管理規定的要求,憑處方銷售處方藥,這意味著網上藥店銷售處方藥“解禁”。
這一消息傳出,業界振奮異常,認為這對醫藥行業而言是一個重大利好消息!目前醫藥電商B2C產品種類主要以OTC、保健品、家用醫療器械、藥妝、計生產品等為主。業界預計,以后將按照分類放開處方藥,比如糖尿病、高血壓等慢性病患者的長期用藥品種,肯定會放開,而麻醉類、精神類等管制藥品則不會放開;一些中草藥處方藥估計只要進行登記就可以下單購買,而心血管病則必須憑處方購買。
從數字中可以一窺網上藥店目前的生存狀態。根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發布的數據顯示,2010年整個醫藥電子商務市場規模約為2億元,而僅僅三年時間,至2013年線上醫藥市場規模就達到40億元。不過,和處方藥市場相比,40億元的市場規模就“小巫見大巫”了。公開數據顯示,中國處方藥的市場份額大概是8000億元,而非處方藥只有2000億元。處方藥毛利高、價位高、市場份額大,若這塊蛋糕被切開,市場前景十分可觀。一直以來,處方藥市場基本被醫院占據,若網上藥店處方藥銷售得以開禁,國內醫藥電商將迎來井噴式發展。
除了對醫藥行業利好,解禁處方藥也是一個利國利民的好政策,有助于解決老百姓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處方藥如果可以在網上藥店買,慢性病患者就不用到醫院排長隊買藥,而且電務商務的最大特性就是透明,藥價將會明顯得到下降。此外,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者應當保證食品藥品來源合法、質量合格,并留存完整有效的供貨企業資質證明、購銷憑證及電子臺賬記錄等不得少于5年。這意味著,網上藥店的產品交易記錄都有據可查,藥品一旦出現質量問題,一查就能知道藥品的來源和流向,有利于監管。
從征求意見稿中可以看出,國家食藥監局有著加強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監管的決心,在政策制定上該放的放,該緊的緊,該罰的罰。征求意見稿明確指出,互聯網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者不得銷售國家禁止互聯網經營的藥品、醫療器械。《禁止互聯網經營的藥品、醫療器械目錄》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發布。
意見還指出,互聯網食品藥品經營者發布的食品藥品信息不得含有虛假、夸大的內容;發布的食品、保健食品信息不得涉及疾病預防和治療功能,未經注冊或者備案不得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不得發布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戒毒藥品和醫療機構制劑等藥品信息。一旦違反相關規定,就得挨罰了。銷售《禁止互聯網經營的藥品、醫療器械目錄》中藥品、醫療器械的,或者未憑處方銷售處方藥的,責令改正,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在限定期限內拒不改正、情節嚴重的,依法移送通信管理部門停止其接入服務或者關閉違法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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