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的通知
國中醫藥科技函〔2025〕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醫藥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國中醫科學院、中國中醫藥科技發展中心、北京中醫藥大學,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依據國家衛生健康委、科技部、國家中醫藥局共同修訂的《醫學科研誠信和相關行為規范》等文件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的意義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將科研誠信建設納入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并作出具體部署。中醫藥領域各單位和相關人員要高度重視中醫藥科研誠信工作,把科研誠信作為中醫藥傳承創新的生命線,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和科研誠信的指導意見,嚴格執行科技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和機構發布的關于科研誠信的各項辦法、規范和措施,不斷優化中醫藥科技創新環境。
二、建立健全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的工作體系
建立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籌,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各中醫藥領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開展中醫藥科研活動以及參與中醫藥科技活動管理與服務單位共同參與的科研誠信共治共享工作機制。各參與單位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實施機構,探索建立科研誠信建設目標責任制,設立科研誠信管理辦公室,并在經費、人員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充分發揮學術委員會和倫理委員會作用,為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提供學術支持。
三、明確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的主體責任
中醫藥領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企業、社會組織等各類開展中醫藥科研活動以及參與中醫藥科技活動管理與服務的單位是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其他負責人對分管領域的科研誠信建設工作負領導責任。各責任主體要圍繞監督管理、教育引導、調查懲戒等領域開展重點建設,完善本單位中醫藥科研活動管理制度和要求,制定科研誠信管理辦法,受理投訴舉報,完善調查核實流程,實施監管與懲戒。涉及教育教學、臨床實踐、科技活動與管理、成果評價與轉化、人才選拔與考核等工作的,要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提出相應的建設措施并落實。
四、嚴格中醫藥科技活動的全過程誠信管理
各地各單位要在中醫藥項目申報、立項評審、獎勵提名、成果登記轉化及權益分配等關鍵環節實行嚴格的誠信管理。將是否存在科研失信記錄列為中醫藥科技活動和人才選拔培養等領域各類評價的否定性指標。結合有關機構發布的預警名單、“黑名單”、不良記錄等,及時警示提醒,做好審核把關。各單位要建立科研成果發表管理制度,科研人員應在論文等科研成果發表前開展自查,做好原始數據和文件記錄的備案??蒲袌F隊、科研人員對外發布科研成果,不得弄虛作假、夸大宣傳。涉及突破性科研成果或重大科研進展的,應事先報學術委員會審核把關,并報經科研管理機構備案。對于本單位主辦的學術期刊,要完善學術期刊誠信制度建設,加強出版過程的科研誠信把關。
五、加大對科研失信行為的查糾和懲戒力度
各責任主體要結合中醫藥科研活動特點和本單位科研誠信情況,開展常態化的自查自糾,針對重點領域、重大項目和關鍵環節,查找隱患,對照有關制度和要求,開展專項聯合整治。要暢通科研誠信的投訴舉報和申訴渠道,重視相關問題線索,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對于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移送、交辦以及其他單位要求協辦的案件線索,應按規定流程在要求時限內辦理。對失信行為責任人視情節輕重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由授予表彰、獎勵的部門或其他有權部門根據規定撤銷其擔任中醫藥領域的技術專家資格及其他榮譽稱號。
六、加強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監督管理
建立健全以誠信為基礎的監管機制,將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納入常態化管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逐步推進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工作的評價活動,并將結果納入各地方各單位中醫藥科技發展指標。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要主動監測相關政策與制度的落實情況及科研失信案件調查處理情況,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落實好科研誠信建設各項工作舉措。各責任主體應加強中醫藥科研活動的全流程、可追溯式管理,做好科研檔案的整理與保存,加強實驗數據管理,指導科研人員依規保障數據安全。
七、發揮高水平科研平臺的引領示范作用
局相關直屬單位以及中醫藥領域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中醫藥傳承創新中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重點實驗室、研究室、中醫藥重點學科、中醫藥優勢專科等各類科研平臺要積極開展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活動,模范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加強科研誠信審核管理,引導科研人員在進行科學研究過程中自覺遵守科研行為規范與科技倫理規范,開展負責任的科學研究活動,探索構建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新模式,積極組織科研誠信專題研究,推動中醫藥科研誠信管理專業化,帶頭促進形成中醫藥科研誠信的良好氛圍。
八、推動中醫藥科研誠信信息化、數字化建設
積極推動建設中醫藥行業科研誠信信息平臺和數據庫,構建基于科研全生命周期的學術誠信服務體系。做好科研誠信建設重大事件的信息報送和跟蹤,建立科研失信行為清單,逐步實現中醫藥科研誠信信息在中醫藥行業內外一定范圍、一定權限的共享共用。鼓勵開發適用于中醫藥科研信用信息采集、記錄、評價、應用的工具和方法,進行數據分析,構筑起集期刊、圖書、圖片查重及AI寫作檢測、異常投稿檢測等功能于一體的學術不端檢測系統,為開展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提供支持,為廣大學者提供更加全面的安全防護。在科研活動中規范使用人工智能技術,避免因誤用、濫用人工智能技術引發的科研誠信風險。
九、開展中醫藥科研誠信宣傳教育
設立一批中醫藥科研誠信教育課程,培養一批高水平科研誠信管理與宣教人才,在升學入職、崗位晉升、評獎評優、參與各類科技活動等節點開展多種形式的警示教育宣傳活動,不斷提升中醫藥科研人員的政治站位和科學素養。各單位要充分運用傳統媒體陣地、積極拓展新媒體渠道,宣傳科研誠信行為規范,應發揮院士、國醫大師、全國名中醫及本單位學術帶頭人等中醫藥高層次人才示范帶動作用,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引導廣大中醫藥科技工作者正確規范開展學術研究。
十、做好輿論引導與合作交流
各單位要積極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對重大中醫藥科研誠信事件及時跟蹤監測和分析,對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科研誠信事件,當事人所在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調查處理,主動公布調查處理結果。加強中醫藥行業與其他行業相關機構交流,借鑒國內外科研誠信建設先進經驗,開展中醫藥科研誠信建設和學術規范的合作研究與交流,推動中醫藥傳承創新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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